集团现金流量表
以10亿新元计
1 在2018年4月1日,集团采用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(IFRS),并采用了必须应用于截至2019年3月31日财政年度的新增和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其解释,包括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:首次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》(IFRS 1)、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:金融工具》(IFRS 9)和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:客户合同收入》(IFRS 15)。基于IFRS 1和IFRS 15而产生的会计政策改变,已在截至2018年3月31日财政年度的集团财务报表回溯调整。采用IFRS 9的影响也反映在截至2018年4月1日的股东权益中。2002年至2017年各年截至3月31日财政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则依据《新加坡财务报告准则》编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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